CFTC主席明确比特币等六币为数字商品,拟推加密交易监管框架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主席迈克尔·塞利格在纽约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区块链监管研讨会上,系统阐述了面向加密市场的拟议监管规则。其核心内容聚焦于“CTX条例”与“CAM条例”的构建,涵盖客户资产隔离、链上交付机制以及开发者合规责任等关键环节。

六大主流加密资产被归类为数字商品
塞利格明确指出,比特币(BTC)、以太坊(ETH)、Solana(SOL)、Stellar Lumens(XLM)、Tezos(XTZ)和瑞波币(XRP)均属于数字商品类别。这一界定基于CFTC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共同推进的加密资产分类体系,该体系将资产划分为数字商品、数字收藏品、数字工具、稳定币及数字证券五大类。
根据该分类逻辑,前三大类别通常不构成证券,从而避免受到传统证券法规的约束。这一立场为市场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边界,有助于**合规不确定性。
三层次加密交易监管框架落地
CFTC提出的监管架构针对向零售投资者提供保证金、杠杆或融资功能的交易平台,这类交易被定义为“CTX交易”。框架分为三个层级:**层为普通现货交易所;第二层覆盖杠杆化交易;第三层则涵盖永续合约等衍生品工具。
依据“CAM条例”,仅从事CTX交易的平台可申请注册为加密资产市场。指定合约市场在符合定制规则前提下也可开展此类业务。所有受监管的零售交易必须通过期货佣金商人(FCM)进行中介操作,由其负责账户管理与资金保管。
相关要求包括充分信息披露、资本充足标准、客户资产隔离以及反**义务。此外,监管机构还提议对持有客户资产的特定平台实施定期储备金证明机制,以增强透明度与信任度。
链上开发者的合规路径探索
针对仅发布开源代码而不参与订单撮合、执行流程或客户资金管理的开发者,塞利格表示CFTC正制定专门政策。强调开发者不应因发布代码而自动被认定为需注册的介绍经纪商。
目前,CFTC工作人员正在积极与链上项目方沟通,评估其去**化程度与控制权分布情况,以判断是否适用现行监管框架。此举是在国会未能推动《清晰度法案》进入总统签署程序后的重要补充举措。
实际交付例外条款明确
塞利格还澄清了“实际交付例外”条款的适用条件。若加密资产能在28天内转移至外部非托管钱包,则通常可满足该例外要求,从而免除部分监管义务。这一规定旨在鼓励真实所有权转移,而非单纯账面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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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CFTC主席明确比特币等六币为数字商品,拟推加密交易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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